服务热线:400-123-4567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案例 > 市政道路

什么才是小区里的市政路?小区市民蒙查查

时间:2024-09-15 20:16:02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出炉的广州治堵方案中,明确要“推进居住小区封闭市政道路对外开放工作”,引起不少小区业主关注。连日来,华南御景园、阳光美居等小区的业主纷纷致电信息时报咨询:到底怎样才算小区里的市政路?解封这些市政路到底谁说了算?能否公示市内所有小区里的市政路规划等等。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记者相继采访了广州市规划、建委、交委等多个职能部门,遗憾的是,没有哪个部门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位于岑村的华南御景园,小区业主一直坚持“维权”,不同意规划中的云溪路开建

  连日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后发现,绝大部分业主都排斥开放小区里已经规划好的市政路。

  其实,早在2005年,广州市规划部门就专门出台过“解封令”《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其中规定:“居住区内道路(不含宅前小路)应满足市民的公共通行和特定车辆的使用需要,保证必要的对外交通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但《准则》出台多年来,很难推进,更有小区业主奋力“维权”。如祈福新邨、骏景花园、汇景花园等多个知名小区都曾因为小区内的市政路曝光而引致业主激愤抗议,认为外来车辆随便通行,一则影响安全,二则带来污染。治堵方案出台后,很多大型小区业主纷纷四处打听自己所在的小区是否会有市政路穿过。

  不过,对于小区里什么路属于市政路,则多数业主都表示不太清楚。“究竟什么是小区的市政路?听香港说私家路就听得多。我一直以为所有小区里面的路,应该属小区共同所有。不是买房的时候说有什么公摊面积么?包括绿化什么的,那么包括这路么?小区里面的路,如果说为了市民方便当然是开放的好,但对小区居民业主非常不公平,也不利于管理。”采访中,在珠江新城某酒行上班的梁先生对于“市政路”的定义十分困惑。

  由此,信息时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广州市规划、建委、交委等多个职能部门,但仅仅“究竟何为小区里的 市政路”这一个问题,却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站出来明确回答。上周五,记者将问题列成采访提纲发至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却以短信回复记者,“建议交委进行详细解读,以免造成误读”。随后,记者又向市交委的相关负责人提问,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请发一个关于交委职责的问题,我便回答你。”此外,海珠区建设局的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咨询时表示,建设和市政部门仅负责已经办妥移交手续的市政路的管理养护问题,“关于市政路上的设施你可以问我,但你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记者查询发现,“”中对于市政路的定义为“即城市道路,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目前凡是新开的楼盘,都必须退缩十几平方出来作规划路,市民可以到规划局去查询规划路的路位。从规范来讲,小区路就是大院里有门拦住的,只能本小区的人走;规划路就是不能拦住的,小区以外的人也可以通行。而在楼盘验收后,规划路要跟市政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通过验收并办理了移交手续以后才叫市政路。至此,市政路便纳入市政部门管理,市政部门有登记。”该人士指出,“所以市民担心的那些路,还只能叫规划路,其实在买楼前都可以到规划局查清楚规划。”

  “当初卖房子的时候不开通,如今10多年过去了,在大家享受惯了宁静优美环境的时候才说要开通市政路,实在很不人性化。”位于岑村华南御景园的业主周小姐就告诉记者,正准备开建的横穿小区的云溪路,尽管规划上是先有路后有小区,但业主们依旧通过各种措施反对施工。从2005年计划动工算起,至今过去6年,这条路依旧没通。

  据悉,华南御景园业主反对云溪路开建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该小区一组团距离市政路红线车道的云溪路来说,距离住宅楼最近仅10米的确会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

  据了解,自2005年起,天河区华南御景园社区的业主就以个人名义和全体签名的方式向规划局、市政园林建设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反映了几十次,希望修改道路设计,将穿越华南御景园小区的云溪路段改成全封闭式地下隧道。

  周小姐坦承,虽然市政路开通的确有助于改善周边交通状况,但是仅凭一纸规划说开就开,到底小区里的市政路解封“谁说了算”?是开放商?规划局?还是居住在此的业主?

  昨日,记者在华南御景园看到,云溪路正处小区1、2期中间,自东向西全长400米,往东走是通向天河软件园,往南则可以到达218路车总站。记者看到,小区的房子都是紧邻着云溪路两边而建,离北面的一期约10米左右,离南面的二期约20米左右,小区里面的云溪路段宽约40米,为小区居民进大门后必经之路。

  记者看到,华南御景园正门约40米宽的开放式马路已经被华南御景园的业主们用铁丝网给围了起来。锈迹斑驳的铁丝网和长长的锁链将整条云溪路在华南御景园正门处隔断,只在围蔽的铁丝网中间开了一个可同时两人穿过的小门,让居民进出。而在进门处左边,业主们搭起了一个简陋的遮雨棚,当做老年人的活动场所,三五成群的老年人正在打牌聊天。小区业主老王说,“几年来,我们小区的中老年人自发轮流在此执勤,随时侦查可疑情况,防止施工队再次进入小区施工。”

  说起云溪路的施工,老王就气不打一处来:“云溪路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广州市总体规划》中的项目,至今已经过去27年了却未建成。我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也说20几年没动工了估计也不会再修了,当时也没在意,哪知相关建设单位2007年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把工程车开到我们小区,说要挖路,我们肯定就不同意了。”

  记者采访中,有业主更拿出从2008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指出,“明文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据此,云溪路规划明显已过时失效。”

  无独有偶,日前,家住白云区黄石路黄石立交的阳光美居的业主也向信息时报记者反映,市规划局在网上公示要在该小区内修建两条市政规划路,将小区一分为二。该业主说,“到时候不仅噪音严重,我们小区的绿化、休闲设施,都会被破坏!”然而,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该道路早在2000年就已有规划,是规划在前,小区建设在后,因此并非规划道路横穿小区,而是小区建在规划路两旁。

  对此,该业主表示,既然规划是11年前做的,而如今该小区附近的交通环境已经变了很多,“11年间,新添了机场高速、黄石立交,这条路还有没有修建的必要?”

  律师李丽琼表示,从这些市政路维权案例来看,市政路从规划到实施经过太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城市建设和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早前的规划也应随着新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从规划到正式实施的时间过长,情况的变化导致原先的规划存在过时的现象。”李丽琼认为,一些规划之间的衔接也存在问题。例如华南御景园的规划也是规划部门审批的,在审批住宅项目时,就应该考虑到与市政路的衔接问题。


【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