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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4 13:49:12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86,861,788.4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门类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大类。

  根据CNNIC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社会。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数字资源应用不断丰富,用网环境持续优化,互联网领域法治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2023年《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在法治化建设与规范性管理上更进一步,为广大网民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2023年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习文化思想,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3年,中央和国务院发布《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各类平台和广大网民创作生产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在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习提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促进优质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传播,充分展示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积极推动文明传承发展,共同建设网上精神家园。当前,互联网文化企业成为网络内容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为了更好地占领新兴网络舆论阵地,各大主流媒体推出了一大批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容鲜活、形式创新的正能量网络报道精品,充分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为建设网络强国、文化强国贡献力量,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2023年,“扎实推进媒体深度融合”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对媒体融合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3年,正逢习作出“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要指示十周年。十年来,媒体融合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生格局性变化。万物皆媒、万物互联的时代,主流媒体不断构筑全程、全息、全员、全效媒体优势,以互联网思维优化资源配置,主力军全面挺进互联网主战场,不断做大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各级各类媒体守正创新、笃行不怠,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人才为本,探索出中国特色的媒体融合发展之路,推进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

  2023年,以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高歌猛进,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速融合,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人类在经历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之后,开始进入智能互联网时代。智能互联网融合了千行百业,驱动新一轮产业和技术革命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2023年也是迈入智能互联网时代之年。与此同时,媒体也进入了智能媒体时代,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度介入,催生了新闻生产流程、生产主体和生产关系的新一轮变革,也引发了众多潜在风险与挑战。为迎接智能互联网加速到来的时代浪潮,更好担负“防风险保安全”的责任,不少主流媒体主动跟进下一代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丰富自身互联网感知和应用能力,积极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持续加强对智能技术的善用与善治,推动媒体智能化转型,在新的传播生态中掌握更多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

  人民网是由人民日报社控股的上市公司。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排头兵、网上的人民日报和人民日报社媒体融合发展的“旗舰”,人民网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人民日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报道好习和宣传阐释好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政治责任。人民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上连党心下接民心,扩大地域覆盖面、人群覆盖面、内容覆盖面,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主导权,发挥网络舆论的导向作用、旗帜作用、引领作用,守正创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做“党的主张最专业的传播者,人民利益最坚强的捍卫者”。

  公司聚焦内容主业,加强原创内容建设,打造观点评论、深度调查、权威解读、政策建议等内容原创精品,不断巩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龙头”地位。加强内容科技研发与应用,拓展内容运营、内容风控、内容聚合分发三大新型内容业务,加快在健康、体育、数据等相关垂直领域的拓展。依托传播内容认知全国重点实验室,不断加大在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布局,以资本+技术双轮驱动,积极向科技型、智慧型企业转型,努力成为全媒体时代的内容科技领军企业,进一步拓展人民网的政治价值、传播价值、科技价值、平台价值和投资价值。

  ①广告及宣传服务业务:依托人民网官网、“人民网+”客户端以及环球网、海外网等子公司网络运营平台、活动及赛事服务平台,在网站、客户端、互动社区等页面、栏目上,通过文字链、图片、多媒体等表现形式为客户提供多维度的广告及宣传服务。

  ②内容科技服务业务:公司聚焦内容主业,发挥在内容领域的独特优势,在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科技体系的支撑下,为客户提供内容风控服务和聚合分发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图文、音乐、网络文学、动漫、音频、视频、公众号、小程序、游戏、广告、运营活动等;基于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经验,为客户提供各类网站、客户端、国内外社交媒体的建设及相关平台的内容运营服务。

  ③数据及信息服务业务:公司通过SaaS化产品向用户提供全流程舆情管理;通过自身运营及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通过移动平台,向用户提供新闻、舆情、生活、娱乐等信息服务;通过云、数、链三大数据平台,向用户提供大数据的“存、管、用”服务。

  ④网络技术服务业务:公司依托完备的技术设施、专业的网络及安全技术人员、先进的管理理念,面向社会用户提供网站建设、主机托管、网络接入等专业技术服务,同时依托专业研发体系,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软件平台建设服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4.67亿元,较年初下降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28亿元,较年初增长4.1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5亿元,同比增长6.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同比增长6.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亿元,同比增长89.0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亿元,同比增长25.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2024年4月15日,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天红、孔祥武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该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将回避表决。

  注1:2023年与人民日报社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许可协议》按照合同上限金额预计,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上限金额。

  主营业务:宣传中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报道世界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发表评论,发挥好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和重要手段作用。业务范围主要是主报及其增项出版、主报《海外版》和《藏文版》出版、《新闻战线》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文化活动组织与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与展览展示服务、报社所属单位管理。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家政服务;洗染服务;服装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洗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报纸出版;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涉外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票务代理服务;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营业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公关策划;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妆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出版物;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8号楼14层14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中的数据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广告代理;广告策划、广告创意与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市场研究、公关活动、会议服务;营销策划咨询、城市与企事业单位的形象策划、咨询;会务会展服务、礼仪咨询与服务;市场调研及广告效果监测;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B290室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建设与运营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数字作品的制作、集成;数字作品法的数据库管理;数字出版软件、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出版硬件的销售;数字作品阅读器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作品阅读器、电子产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报纸出版;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标准化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外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版权代理;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出版及发行《健康时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利用《健康时报》发布国内外报纸广告,承办分类报纸广告业务;销售工艺品、礼品、办公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文学作品经纪代理服务;教育咨询;健康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图书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网络出版物出版;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版权代理;翻译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服饰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所属报纸、杂志)的出版、发行;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子出版物出版;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像制品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接受/提供劳务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民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松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2家。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为1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管理层遵循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依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管理层遵循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依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6,861,788.4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提交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后续将作为报告事项向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参会董事对涉及本人的薪酬子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在讨论自身薪酬事项时均已回避表决。

  2023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为1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共同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建民先生(简历见附件)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编辑,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任建民,男,1970年9月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编辑。1994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人民日报社教科文部助理编辑、编辑;2002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人民日报社教科文部科技组副组长、青海湟源县挂职县委副书记、青海西宁市委挂职副秘书长;2006年1月,任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编辑;2006年4月,任人民日报社驻泰国记者站首席记者;2010年1月,任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编辑;2010年6月,任人民网美国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11年1月,任人民网美国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编辑兼人民网美国公司总经理。

  任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维红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05,691,056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6,861,788.4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4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

  2012至2022年度,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37,516,472.67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10,205.68元,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303,457,087.0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06,399,179.6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4,594,850.26元。使用情况明细见下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账号为0608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于2015年7月与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594,850.26元。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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